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直管公房、人防工程的经营用房,响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的服务业企业,减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适当减免房租或延长租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经营单位实行水、气“欠费不停供”,允许1个月缓交期。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公交、道路客运、出租车、客运站等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防疫补助。具体标准为:公交车和道路客运车辆500元/辆,出租车260元/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及以下客运站分别为10000元/个、8000元/个、5000元/个、2000元/个。
请问出租车260元什么时候能落实到位,2年了,还要等几个2年,请给出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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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疫情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的防疫补助,由市交通局负责补助方案的制定,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各资金来源予以保障,经与市交通局核实回复如下:
一、2021年镇江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规定给予出租车一次性防疫补助260元/辆。2022年,按照《关于给予全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费用补助的通知》要求,将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辆。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相关资金已于2022年8月初全额发放给出租车公司及个体经营者。
二、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镇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对从事国内旅客运输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汽车站、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的核酸检测费用,予以免除。
根据实施细则,常态化防疫期间,国内旅客运输经营者每季度汇总检测费用,报纳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本土疫情防控期间,每月汇总检测费用报纳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其中,京口、润州、高新区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其他各市、区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审核结果,制定申报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到位。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下达拨付核酸检测费用29.0984万元,2022年12月再次已下达拨付核酸检测费用2.8472万元,对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核酸检测费用,市财政局已全部发放到位。
如有疑问可联系市交通局客运处,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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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疫情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的防疫补助,由市交通局负责补助方案的制定,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各资金来源予以保障,经与市交通局核实回复如下:
一、2021年镇江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规定给予出租车一次性防疫补助260元/辆。2022年,按照《关于给予全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费用补助的通知》要求,将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辆。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相关资金已于2022年8月初全额发放给出租车公司及个体经营者。
二、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镇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对从事国内旅客运输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汽车站、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的核酸检测费用,予以免除。
根据实施细则,常态化防疫期间,国内旅客运输经营者每季度汇总检测费用,报纳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本土疫情防控期间,每月汇总检测费用报纳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其中,京口、润州、高新区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其他各市、区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审核结果,制定申报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到位。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下达拨付核酸检测费用29.0984万元,2022年12月再次已下达拨付核酸检测费用2.8472万元,对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核酸检测费用,市财政局已全部发放到位。
如有疑问可联系市交通局客运处,祝您生活愉快!
一、2021年镇江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规定给予出租车一次性防疫补助260元/辆。2022年,按照《关于给予全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费用补助的通知》要求,将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辆。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相关资金已于2022年8月初全额发放给出租车公司及个体经营者。
二、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镇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对从事国内旅客运输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汽车站、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的核酸检测费用,予以免除。
根据实施细则,常态化防疫期间,国内旅客运输经营者每季度汇总检测费用,报纳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本土疫情防控期间,每月汇总检测费用报纳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其中,京口、润州、高新区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其他各市、区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审核结果,制定申报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到位。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下达拨付核酸检测费用29.0984万元,2022年12月再次已下达拨付核酸检测费用2.8472万元,对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核酸检测费用,市财政局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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