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网络问政”将自己的困难和遭遇向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咨询,农村农业局建议我向贵局咨询。
本人咨询的事情如下:
本人是丹徒区世业镇居民,2005年国家建造润扬长江大桥经过世业,为支持国家建设,世业镇政府对部分居民进行拆迁安置,安置地点在政府向西500米,取名康居小区。政府将部分多余的安置房对外销售,书面承诺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半年内办理权属登记,买受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书(合同第7条,见附件)。
本人与政府方面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了购房款,收款单位是:镇江市丹徒区世业财政所,见附件)。18年过去了,政府依然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没有为我办理房屋的权属证书,造成我无法将房屋出售,给本人带来非常大的烦恼。
去年我听说世业镇部分村民在村集体建造的房屋已经领取到了权属证书(朋友在村里的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明,向我展示过),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申请领取权属证书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因为面临的问题给本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希望政府部门帮助我解决,本人不想因为此事再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咨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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