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贵局一次回复:"生物质颗粒热风炉未建设相关废气治理设施。丹徒生态环境局要求丹徒区高桥安明粮食厂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之前,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不得生产。"
2024年12月贵局二次回复:"生物质颗粒热风炉未建设相关废气治理设施。丹徒生态环境局要求丹徒区高桥安明粮食厂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之前,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不得生产。"
贵局两次回复都明确要求该厂“未完成整改之前,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不得生产。”
贵局12月第二次回复居然有脸说"最近一次使用烘干炉是11月上旬;粮食厂一年运营两季,总运营时间约3个月。"请问贵局想表达什么意思?贵局这次连糊弄老百姓理由都懒的编了。
既然贵局2024年4月份已经要求粮食烘干厂整改了,为什么8个月了这个加工厂还没整改,还在使用烘干炉生产?请问贵局没有整改,继续生产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了贵局处罚了吗?还有这家粮食烘干厂的相关环保手续齐全吗?
请贵局不要再糊弄老百姓了。
-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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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2-5-11
您好!
丹徒区高桥安明粮食厂主要从事粮食收储及烘干项目。
2024年7月11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江市工业信息化局联合发文《关于抓紧做好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根据(镇环办〔2024〕95号)文件,该企业锅炉属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在淘汰改造清单内需淘汰。2024年10月17日,丹徒区高桥政府已告知该企业不得使用生物质锅炉,并于2024年10月22日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该企业于2024年11月14日未经允许私自接电并投入生产。
2024年12月5日,丹徒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高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烘干机及两套生物质颗粒热风炉未在使用,振动筛在室内进行作业。
该企业租赁合同已到期,前期高桥镇人民政府已约谈实际经营人,已责令企业停止烘干设施的使用,并不再续约。高桥镇政府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依规淘汰该企业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解除合同,清退实际经营人。
丹徒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将敦促属地政府加快对该企业生物质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并解除合同,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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