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政府方面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了购房款,收款单位是:镇江市丹徒区世业财政所,见附件)。18年过去了,政府依然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没有为我办理房屋的权属证书,造成我无法将房屋出售,给本人带来非常大的烦恼。
去年我听说世业镇部分村民在村集体建造的房屋已经领取到了权属证书(朋友在村里的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明,向我展示过),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申请领取权属证书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因为面临的问题给本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希望政府部门帮助我解决,本人不想因为此事再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咨询。感谢!
附件里面有我的购房合同以及向政府缴纳房款的证明。本人联系电话:13921581945
[ 本帖最后由 qingtian3927 于 2023-9-6 14: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