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年,去年离职了,单位重来没有帮我们缴纳过公积金,现在能向原单位追缴吗?在其他贴子上看见你们回复别人说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我就想问一下,“应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可缴可不缴呢????麻烦市公积金中心回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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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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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取决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状态、工资多少等因素,如果职工向单位反映要求补缴公积金未果的情况可以携带下列材料:(1)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裁定书或判决书、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2)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或凭证;(3)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进行维权。地址:镇江市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公积金管理中心12楼1215室。
您虽然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但您还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投诉维权。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0511-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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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取决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状态、工资多少等因素,如果职工向单位反映要求补缴公积金未果的情况可以携带下列材料:(1)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裁定书或判决书、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2)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或凭证;(3)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进行维权。地址:镇江市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公积金管理中心12楼1215室。
您虽然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但您还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投诉维权。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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