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院长、领导

我满怀悲愤,向你们诉说句容市人民法院房婷
枉法裁判行为。

因公司经营需要,我向句容市职业放贷人吴熔借款812万元,一共被吴熔协迫勒索还款2100万元,其中直接转账给吴熔约300多万,通过吴熔的委托代理人杨晨和张传林还款约1800万,被迫多还了1288万元。

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苏1183民初8357号判决中,法官房婷罔顾事实,对我方提供的证据不予理会。该证据是吴熔和杨晨因涉嫌高利贷犯罪和虚假诉讼被公安机关拘传时的讯问笔录,其中载明:吴熔委托杨晨、张传林收取我方的款项。该笔录均有吴熔和杨晨签字按手印,但法官房婷却视而不见,不顾事实和职业道德、法律原则和规则,一味包庇职业放贷人,枉法裁判,判决我方被敲诈勒索的向吴熔还款约1800万元不存在。该判决颠倒黑白,严重违反核心观和法治原则,高度怀疑涉案法官房婷涉嫌枉法裁判和腐败。

另外,我方按照句容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1183号民再1号的裁定,自2021年5月起,即向句容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请求句容市人民法院执行回转,执行吴熔返还我方本金185万元及孳息,但句容市人民法院一直以“省高院没通知”为理由,拒绝执行,真是非夷所思——纠正错误的民事调解,执行裁定事项,这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什么关系呢!两年多了,句容市人民法院对生效的裁定就是不执行,老百姓欲哭无门。

正义在哭泣,而不义、枉法和腐败却在大笑!司法是老百姓合法权益最后的保障,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根稻草。希望院长、领导能够帮帮正义,帮帮我们老百姓,为我们挽回合法的权益!

                        当事人  王小美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