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徒实验学校
1.在丹徒新城主城区(沪蓉高速镇江支线以西,长香路以北,茅以升大道以东,312国道以南,含聆湖尚郡、浅水湾小区)范围内购置商品房并取得房屋产权实际居住的。在此范围内的原居民,参照此执行。
主城区范围内,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居民虽已实际居住,但未取得房产证,视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2.拥有宜城街道户口,其监护人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安置房未交付,且安置地点在主城区范围内,需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
3.户籍在宜城街道长山、诈输和谷阳镇谷阳村站岗、白袍、方便、大小候庄片区的。
4.户籍在沪蓉高速镇江支线东缪家甸社区高庄村;大学城建设拆迁户(安置地点在主城区附近)。
(二)西麓中心小学
户籍在宜城街道光明社区(长香路以南)、西麓村和谷阳镇谷阳村杨溪、上麓、七里山、戴家庄、严家山等片区的。
(三)三山中心小学
户籍在黄序村、东湖村、湖滨村、千里村、镇南村、张巷村、陆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