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二次购房商贷转公积金,是不是需要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月缴款(单位缴款+个人缴款之和)的12倍才可以转公积金?
- 贷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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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13-4-3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
如您符合以上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已收到可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通知,您可至住房公积金委办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