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权人为商贷贷款主借人,产权为主借人单独所有,共同还款人是主借人的父母,这种情况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余额用于还商贷吗?谢谢!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5-2-6
- 行业 教育科研
- 归集管理处
- 实名认证单位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3-4-3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镇公积金[2021]44号)第十二条规定:(六)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归还贷款。申请办理时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因为您的这种情况属于子女单独购房,您的父母作为商业住房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是无法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的。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