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业务是否还可以办理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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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业务是否还可以办理贴息
回帖推荐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委托办理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的自住住房商业贷款,领取所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商品房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年以内,二手房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年以内,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贴息条件的职工,应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待贴息期满后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如您符合以上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若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
2023 年 1 月 1 日(含)后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及“商转公贷款”业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
公积金贷款职工按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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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委托办理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的自住住房商业贷款,领取所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商品房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年以内,二手房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年以内,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贴息条件的职工,应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待贴息期满后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如您符合以上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若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
2023 年 1 月 1 日(含)后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及“商转公贷款”业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
公积金贷款职工按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
(2)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2倍。
“商转公贷款”贴息额度受房龄、职工月缴存额、职工年龄、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条件影响,实际“商转公贷款”贴息额度需在办理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