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类公积金提取,名下无房产,本月已提取一次,未超过最高限额,请问一年之内还可以继续提取直到达到最高限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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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阶段性提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镇公积金[2023]37号)的相关规定:本通知有效执行期内,提取公积金额度未达到对应家庭情形提取一年最高金额的,可以多次提取。多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累计,不得超过本通知有效执行期内对应家庭情形提取的一年公积金最高额度。因此,您可以继续办理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直到达到最高限额。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