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只好在镇医院以下看病才能报销,镇医院不是少这就是少那,就连普通的雷贝拉唑也买不到,三山医院说要限量进药,逼着你到县医院去。交农村医保却没有地方报销。这难道不是套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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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农保的意义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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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您参加的应该是我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整合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镇政发〔2017〕37号)文件,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制度。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最高限额为1000元。”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根据居民保险的险种特点而设置的,也是和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制度设计相一致。例如周边的一些城市均没有普通门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保险待遇,设置的普通门诊的基金最高限额也低于我市。
同时,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