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贴息结束后办理商转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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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13-8-30
商转公贴息结束后办理商转公条件
回帖推荐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的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职工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转移至本市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四)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两套房产、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七)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申请“商转公贷款”应符合以上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已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且最后一次贴息期满的;
2.申请人的商业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该商业住房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