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刘某因感情纠纷,多次潜入前女友李某的住处盗窃,甚至做出撒尿在床上、靴子上的恶劣行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25年4月,刘某刚和前女友李某分手,心中愤懑难平,竟想出了用盗窃这种方式来发泄情绪。4月10日,刘某第一次来到李某租住在南宁市江南区的房子,用自制工具打开大门后进入屋内。不过这次他没偷东西,只是转了一圈就离开了。4月19日,刘某再次潜入。这次他不仅偷走了李某600元现金,还干出了撒尿到李某靴子上的荒唐事。在4月20日至27日期间,他再次进入李某住处,依旧没偷东西就走了。4月28日,刘某再次“光顾”,这次他偷走了李某数张银行卡、购物卡,还有一支牙膏等物品,更过分的是,他居然在李某的床上撒尿。
如此频繁的盗窃行为,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4月30日,刘某在南宁市江南区被公安人员抓获。警方从他身上扣押到了盗窃的400元现金、7张银行卡等物品,随后这些物品都还给了李某。面对警方的审讯,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李某在5月6日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愿意谅解刘某,但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刘某此后不得再对她实施造谣、跟踪等报复性行为。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不过考虑到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认罚,还取得了被害人附条件的谅解,所以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 本帖最后由 青衣如故 于 2025-12-2 17:2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