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慧丰表面处理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万件/年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1000万件/年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镇江慧丰表面处理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镇江经开区越河街199号镇江环保电镀专业区内30号厂房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已租用厂房开展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353平方米,投资3080.19万元新增1条锌镍合金电镀线、2条镀铜镍金电镀线和2条阳极氧化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各类铝合金零部件1000万件的加工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废气:各废气经有效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建设项目排水按“雨污分流、污分流”的原则,污水接管镇江环保电镀专业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妥善处置,不外排;一般固废外卖或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1DZ5MItnd4uV9AllkNuDg提取码:pd6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公众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网络链接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厂址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1DZ5MItnd4uV9AllkNuDg提取码:pd6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慧丰表面处理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仁胜

联系电话:1800528284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83582183

电子邮箱:tiansd@cnjecc.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