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因疼痛难忍联系医院,去院内检查,结果发现环掉下来了,其要求花人民币300多元再推上去。当日向镇江市12345热线投诉反映其服务差及发生的医疗事故。医院值班领导及计划生育科医生说既然掉了,就先推上去。次日再发生疼痛,难忍不了去医院,仅安排检查B超(事实上B超根本发现不了),没有通过X光等精准检查,医院就判断体内环没有发现,主观就确定环掉了,按没有环情形治疗,期间不断加大药的剂量,持续吃止痛药,导致血凝等相关指标严重异常,又用打针降其指标,愤怒的是,指标不降还升,又继续重新用其他方法实验,3个月来当作小白鼠吃药打针试验,数次往返医院,打针抽血化验(血都要抽干了),身心严重伤害,每况愈下。多次和医院沟通,敷衍应付,态度恶劣,认为治疗没有任何问题。
2025年11月8日,家属去当地社区医院检查,医生在B超没有发现宫内有环后,当即要求X光检查,结果清晰发现环还在体内,并发现其已错位、移位。一个三甲专科医院不如一个小小社区医院,为什么不当时要求当事人做X光检查确认,而导致后续发生不可逆的治疗及重大伤害,环的错位、移位是疼痛的根源。这是对生命的践踏与无视,草菅人命。
不得已,家属后于2025年12月去南京就诊,其治疗方案就是借助宫腔镜手术放置环,并告知放置到位准确,其治疗效果良好。
在诊疗过程中,认为镇江四院存在以下过错:
1、治疗方案失误。镇江四院清楚申请人子宫个体特殊性(发育不良),去除宫内节育器时借助宫腔镜手术,但宫内放置曼月乐药物环时,却没有考虑宫腔镜下进行,却简单安排在门诊操作。经其近3个月治疗无效,后于南京就诊,其治疗方案就是借助宫腔镜手术放置,并告知放置到位准确。而镇江四院2次放置药物环(含重推1次),都无法提供环放置到位证据。
2、诊断失误。被二次推环后,次日再发生疼痛,镇江四院仅凭B超显示未见环,就主观判断环已掉了,按没有环在体内,开始强行治疗,要求当事人长期超剂量持续服药,含大量的止痛药。当事人多次表达没有痛经史。镇江四院没有考虑到是环仍在体内,只是下移导致疼痛,其简单的原因却被无视。一直治疗没有效果,当事人后在当地小小社区医院就诊,当B超发现不了时,其医院明确要求X光检查,结果发现环仍在体内。而镇江四院三甲专科医院为什么想不到用X光检查?环是否存在体内,治疗方案是完全不一样的。镇江四院草菅人命,换了3次主治医生,直到科主任,都一直在误诊,没有治疗效果。当事人在误诊下,连续用药(含止痛药),并且要求加大剂量服用,近3月导致其受到不可逆的治疗和身心受到重大伤害。
3、用药失误。长期大量用药导致申请人血凝(血D-二聚体等)相关指标严重异常,在用降低的药注射3天后,愤怒的是,指标不降还大幅上升高达2365ng/ml。又重新换药在当事人身体试验,多次往返医院抽血化验,备受折磨。
上述医疗过错行为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
请大家帮帮忙,请问怎么来处理这一悲剧事件,怎么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