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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社会写真] 福建小伙租3栋楼豪改民宿出租,由于生意火爆房东眼红要收回给儿子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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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写真] 福建小伙租3栋楼豪改民宿出租,由于生意火爆房东眼红要收回给儿子经营      查看: 948  回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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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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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小伙租3栋楼豪改民宿出租,由于生意火爆房东眼红要收回给儿子经营

    “这房子是我建的,我想收回来给我儿子,有什么问题?”福建厦门,陈大妈理直气壮,为了收回出租的房子,竟一纸诉状将租客告上了法庭。她本以为能轻松毁约,拿回房子给儿子坐享其成。

    厦门城中村的陈大妈手上有三栋刚建好的楼,正愁怎么出租。这时,一个姓冯的小伙找上门来,开口就要把三栋楼全租了,而且一租就是15年!陈大妈顿时来了兴趣,还有这等好事?见面后,冯先生开门见山,说自己准备投入一大笔钱,把这三栋楼改造成精装的单身公寓再往外租。陈大妈一盘算,自己不用出一分钱,每个月就能稳稳当当收8万租金,这买卖简直太划算了!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就签了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租期15年,月租金8万。租金每3年递增10%。7年内如果陈大妈要收房,得赔给冯先生400万。要是碰上拆迁,陈大妈也得赔冯先生210万。合同一签,冯先生立马行动起来,豪掷400多万,热火朝天地把三栋空楼改造成了160多间漂亮的单身公寓。

    因为装修新、家具全,公寓一推出来就特别抢手,很快就租满了。眼看着冯先生的生意红红火火,陈大妈的心思却活络了起来。才过了一年,她就找上门,说冯先生经营得不好,要求收回房子。冯先生一听就懵了,自己按时交租,盈亏自负,跟房东有什么关系?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陈大妈是看着公寓生意好,眼红了,想把这现成的生意夺过来,交给自己儿子经营。得知真相后,冯先生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回了两个字:“免谈!”谁知,陈大妈早就想好了“后招”。她转身就去了法院,以一纸诉状将冯先生告了上去,理由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她主张自己这三栋楼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所以当初签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本案核心争议:租赁合同因房屋违建而无效,房主是否就能立即收回房子,且不用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无效。

    由于冯先生投入的400多万装修款已经变成了房子的一部分,这是“不能返还”的,所以陈大妈必须“折价补偿”。冯先生提出,陈大妈需要赔偿其投资款和部分经营损失共计500万元。而陈大妈却只愿意按照合同里约定的拆迁款,赔偿210万。

    想利用法律漏洞“占便宜”,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对于那些企图钻空子、不讲诚信的人来说,法律绝不会保护“耍无赖”的人。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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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认为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赔陈先生的钱,赔钱过后让住建局下文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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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华 2
    • 注册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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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圆公子 于 2025-6-20 13:26 发表
    楼主认为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赔陈先生的钱,赔钱过后让住建局下文拆除违法建筑。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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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主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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