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花园《再生纸制品》回收点长期违规经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该回收点的违规经营行为由来已久,且愈发严重,已成为黎明花园的一大 “毒瘤”。其具体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危害如下:
1、在占道经营方面,该回收点长期霸占人行道路,在主干道两侧堆放大量回收废品杂物。这不仅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规定,使得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拥挤,给小区居民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同时存在较大的火宅安全隐患。
2、运输货车载货、装卸机械工具长期占道违停、作业的情况也十分突出。运输车辆及叉车长期占道违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规定。更令人担忧的是,叉车作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未经登记和检验擅自上路作业,这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时刻受到威胁。
3、在环境卫生与消防方面,废品垃圾到处乱放,导致小区周边卫生环境堪忧。大量废品露天堆放,不仅产生扬尘、异味,还滋生了蚊蝇,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关于防治污染的规定。同时,这些废品中不乏纸张等易燃物,大量堆积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堵塞疏散通道的规定,存在巨大的消防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该商户的种种经营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破坏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极大地损害了镇江的城市形象。
我们了解到,《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擅自占用道路等堆放物料的行为,可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下罚款。镇江市城管局也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清理占道经营行为。此外,镇江市丹阳市曾对类似叉车非法作业案例作出 3 万元罚款的处理。
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能够高度关注此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再生纸制品》回收点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彻底查处。具体诉求如下:
请城管部门依据相关条例及《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该回收点的占道堆放物料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所有占道废品及杂物,恢复道路及人行道的正常通行。
请交警部门对违规停放的运输车辆及叉车依法进行处理,严禁叉车在社会道路上作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请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回收点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及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若为无证经营,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检查叉车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及定期检验,对未达标的情况参照相关案例进行处罚。
请环保部门对该区域的扬尘、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若超标则责令其停产整改,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请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要求该回收点清除易燃物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对于拒不整改者依法强制执行。
我们坚信在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有力查处下,一定能解决该回收点的违规问题,还我们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镇江良好的城市形象。我们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
希望相关部门的及时回复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