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2019年违建开始,城管局现场助拆二次,现已建成并入住,城管局说他们已履行职责,这正常吗?多次向12345反映,向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反映,国家信访局要求省,市信访局督办,至今毫无结果,违建仍存在,安全隐患仍存在,镇江市2013年有关文件规定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各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此违建是城管局不履职?还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