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京口法院开展“规范限制消费措施”专项行动,

加大对违反限高令行为的惩治力度,

确保限制消费制度严格落实。

去年11月至12月中旬,

执行局约谈

违反限高令被执行人18人次,

查出违规购票渠道线索2条,

累计罚款7.3万元

蒋某某在与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专项行动中,法院发现其在2025年1月有南京与泰国之间的往返机票购买记录。法院通过其家属了解到,蒋某某现在国外做生意,机票是利用漏洞使用新办护照购买。法院告知其行为已违反限制消费令,将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惩戒。


蒋某某对其行为深感后悔,向法院书面悔过,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和解。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法院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交通银行与何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何某因未履行判决中的还款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经查,其在2024年10月有南京与三亚的往返机票购买记录。法院现场对其进行约谈,释明相关法律后果。何某称乘机是受朋友邀请,机票也是朋友帮忙购买,其在案件中为联保中的共同担保人,对案件情况不了解。


经法院释法教育,何某向法院作出书面悔过,并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购票黄牛线索。考虑其案件地位和悔过表现,法院对其处以10000元罚款惩戒。



来源:京口法院

编辑: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