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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粗茶淡饭 于 2025-10-10 21:14 发表
认真看了两遍,知道楼主为什么这么生气了! 楼主没有搞清楚“风俗”和“法条”的关系,楼主认为,法官应该按照“风俗”判案,这是不可能的事,法官只会依据法条判案。
楼主出资给父亲的老宅翻建出新,从法条层面 ...
赠予行为可撤销,好比男女谈婚论嫁,任何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婚房,署名男女的,如果男女日后离婚,父母拿出转账记录,就会重新分配房屋权利,起码不是按婚姻法一家一半……认真看了两遍,知道楼主为什么这么生气了! 楼主没有搞清楚“风俗”和“法条”的关系,楼主认为,法官应该按照“风俗”判案,这是不可能的事,法官只会依据法条判案。
楼主出资给父亲的老宅翻建出新,从法条层面 ...
房屋出资为楼主,就算属于子女赠予,那子女也有不再赠予的权利,当然了,我是法盲,只不过觉得楼主很冤,出了钱还拿不回应得的,比较憋屈,话说,现在法官判案不公感觉很多案例,不弄清楚事实,只看表面证据的比比皆是






我就记得之前亲戚家,父母房子加的孩子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后来去法院拿出买房证据,把孩子份额去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