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4月18日,日本防卫相小泉进次郎与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马尔斯,在澳大利亚东南部墨尔本签署了一份合同。
合同内容为:以日本海上自卫队最新“最上”级护卫舰的性能提升型为基础,共同开发澳大利亚海军的新型舰艇。项目总计建造11艘,预计2029年开始交付。首批3艘由三菱重工在日本国内建造。
这是日本战后首次实质性出口具有杀伤能力的舰艇,澳大利亚政府18日宣布,未来10年期间将最多投资200亿澳元,约合人民币977亿元。
根据日本现行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出口原则上受限。但有一个例外:以“共同开发、共同生产”为目的的转移,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