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江苏省发改委正式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网传已久的靴子落地。
根据通知,此次政策的调整范围为: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工商业分时电价时段设置、工商业分时电价计价基础和浮动比例、电动汽车充放电价格政策。
与此前网传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文件基本保持了分时时段的设置、分时电价的浮动比例,但仍旧未对计价基础进行确定。总体而言:
分时时段划分上,上午及午间调整为平段或谷段,其中午间均为低谷;高峰时段整体转移至下午及晚间,高峰时段集中且持续时间长(7小时,或8小时)。
高峰电价上浮比例、低谷电价下浮比例均被扩大。
电价浮动的范围调整为:以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为基础。但未明确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具体涵盖哪些内容。
高峰时段集中出现,使得江苏省此前工商业储能全天进行两次充放电(低谷充电,高峰放电;平段充电,高峰放电)的应用场景彻底颠覆。如不考虑低谷充电、平段放电,则江苏省工商业储能全天仅能进行一次充放电操作。
如考虑仍维持两次充放电操作,这其中,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包含的范围就变得极为重要。
若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化(即计价基础包含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则峰谷价差为0.91669元/kWh,且平谷价差为0.41093元/kWh。峰谷价差仍在高位水平,平谷充放电也存在一定的经济性,工商业储能全天仍具备两次充放电操作的空间。
如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仅包含代理购电部分,则峰谷价差为0.61219元/kWh,平谷价差为0.27443元/kWh。不但峰谷价差会出现-26%的大幅跳水,且平谷价差也不具备充放电操作的经济性,工商业储能全天仅能进行一次充放电操作。
是不是储能被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