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最新一批镇江旅游市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文广旅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旅行社存在“臻品越南双飞六日游”合同确认件一份,全陪为朱女士。经查,朱某私自接团,以自己名义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独立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获得某旅行社返利400元。
参照《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旅局对朱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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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my0511怪兽 于 2026-1-16 15:1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