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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粗茶淡饭 于 2026-4-20 13:52 发表
楼下放鬼故事录音,是吃饱了撑着吗?
案件关键事实
- 时间与频率:每天从早8:45至中午12点,下午3:30至晚上10点,累计播放超10小时。
- 方式:将喇叭紧贴隔墙,循环播放“荒山野鬼”类恐怖录音。
- 影响对象:
- 直接邻居(谢某存);
- 隔两层的邻居(崔某),其家有即将参加高考的孩子,学习生活严重受扰。
- 检测结果:在崔某家中测得36分贝,未超过国家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噪声限值标准,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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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处理结果
- 崔某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
- 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裁定立即停止播放扰民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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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在法院见证下:
- 拆除播放设备;
- 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
- 承诺不再制造类似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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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义
- 此案是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制度的典型应用,强调事前预防而非仅事后追责。
- 即使行为“合法”(未超标),但主观恶意明显、造成实质生活侵害,仍可被司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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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遇类似扰民,可先向居委会、街道办投诉;若调解无效,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尤其适用于影响学习、健康等紧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