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26月追缴社保,至今还未完成补缴,开始工作人员让我返还社保补贴才能追缴,在我拿出法律依据后才正常走流程,后来又提出暂停我的社保补缴流程理由是需我跟公司返还社保补贴的诉讼结束再启动流程,后来我又查阅相关法律极力反对之后才正常流程,现在又卡在基数核定上,我有入职协议及工资表相互印证我为按月计薪,公司拿出当年为逃避个税将我工资拆分成二份,现在拿出一份作为缴费基数,造成我的社保权益受损,另外我还提供了公司曾有四个月将我的工资打在我老婆帐户上,在此期间我老婆在其他单位任职并且有在职单位工资流水入社保缴纳纪录为证。证明将我的工资进行了拆分。稽核科目前偏向于采信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单位提供的工资表显示我每月出勤半个月按日计薪且一年时间内三个工资标准明显不符合常理。望社保稽核科依法依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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