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南山景园小区地下停车场38号车位存在一个车位安装三个充电桩的违规现象。根据《镇江市进一步促进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镇发改能源发〔2022〕441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在同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同一车辆只能申请一个自用充电设施用电。” 供电公司在报装实践中也严格实行“一车一桩一表”,一个车位只能安装一个电表。
38号车位一个车位安装三个充电桩,涉嫌以下违规情形:
违规报装:若三个充电桩各自装有独立电表,则违反“同一车辆只能申请一个”的报装规定,涉嫌骗接或违规审批;
计量违规:若三桩共用一个电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要求每个充电接口应独立配备计量装置的规定;
私接电源:若充电桩未通过供电公司正式报装,从物业公共配电回路私接,则构成违规用电。
安全隐患
一个车位配电回路通常仅按一台充电桩(常规7千瓦)设计,三个充电桩同时运行将导致线路过载至21千瓦,远超配电回路安全容量。在地下车库通风受限环境下,长期过载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诉求:核查38号车位在贵公司是否正式报装过充电桩电表,报装容量及电表数量是多少;核实该车位三个充电桩的电力来源是否合法;对违规报装或私接用电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恢复“一车位一电表”的合规状态。请贵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处理并书面回复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