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此前就南山景园小区38号车位一个车位三个充电桩的情况回复称,经勘察38号车位“不存在多桩一表”,其中一个桩“属于39号车位”,还有一个是“废弃空箱”。
但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公开确认:三个充电桩“分别由三条不同的线路接入”——全部通电运行,不存在“废弃”。
我现场核实并画了图(见附件):39号车位在38号右侧,是中间车位,不靠任何立柱。三个充电桩全装在38号车位车尾立柱上。39号的桩,怎么飞过来的?
我只问一个问题:38号车位这三个通电运行的充电桩,到底通过什么方式供电?以下三种情形,必居其一,请直接回答是哪一种:
一、一个车位申请了三个电表。 那贵公司“不存在多桩一表”的结论就是假的。
二、假借39号车位名义多申请了电表。 39号不靠柱,桩却装在38号车尾,实际给谁充电?是不是借别人车位名义给38号多装表?
三、只有一个合法电表,另两个是私拉乱接。 那贵公司既已确认“不存在多桩一表”,就请书面确认另两个充电桩无合法户头。剩下的私拉乱接问题,是不是你们供电部门的事,如果是请供电部门该处罚处罚,该拆除拆除,如果不是也请告诉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