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民洲临港产业园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埙影响评价条例》《环埙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要求,现向公众发布镇江新民洲临港产业园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及规划范围
规划名称:《镇江市区JK09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 与新民洲临港产业园的行政边界一致:东至京口区行政边界,南至镇江中
心城区界线,西至、北至镇江市行政界线,总用地面积 2068.62 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416.28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 1652.34 公顷。
2、规划时限:
2021-2035年。
3、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功能定位: 临港特色园,生态产业城——镇江市区北部以现代物流、木业加工贸易、临港装备制造和粮食加工仓储等产业为主的生态产业园区。
规划目标: 充分发挥新民洲临港产业园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贯彻“产业强区 ”的发展战略,将新民洲临港产业园建设成为以木业加工贸易和现代物流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和知青文化为特色的港产城融合发展区。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镇江新民洲临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大道69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85573832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镇江环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15292859
电了邮箱:60278344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科收集、现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堤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埙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译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己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译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尽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类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