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徐婕在2025年2月25日送孩子上学的路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在农民街那招受对方逆行以133-143码的车速撞过来,我和孩子经当时被多名好心人帮忙救助,孩子先送句容人民医院 医生说得立马转南京儿童医院 说颅内出血 多出骨折,在南京儿童医院ICU呆了12天,肩胛骨骨折和盆骨骨折都是外支具,难以想象当时孩子心情。我当时是被消防员破拆出来的 送到句容人民医院诊断多出粉碎性骨折和脾脏出血,家人帮我转入南京省人民医院治疗,肱骨粉碎性骨折装置内固定,尺神经和桡神经受伤,肋骨骨折盆骨粉碎性骨折装置外固定,骶骨骨折,髌骨粉碎性骨折内固定,经过一年多日子的康复(无法用一言两语说清楚这些日子的)。
本想经过法院的帮助下拿到我们应得的医药费和伤残补助费,没想到句容法院判对方无责我们也是无责,收到这个判决书的时候我整个人呆住了,我反问自己是怎么受伤,我们无缘无故的怎么变成残疾的,哭了几个晚上,不是说法院是公平公正的吗?怎么到我这就是自认倒霉了呢!我只想要公平公正 怎么这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