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的定价是由谁定等级?2、定价后物业是否按此标准执行?是谁来监督?3、经常看到新楼盘都是年前的保安,几年后都是掉了牙的大牙做保安,请问这样的质变,物业费为什么没有变化,或者只升不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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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逐条回复几个问题,不要打太极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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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物业服务费定价问题。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内容。
2.关于物业服务费监督问题。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成本调查和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扩大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行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监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3,关于服务质量下降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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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物业服务费定价问题。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内容。
2.关于物业服务费监督问题。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成本调查和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扩大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行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监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3,关于服务质量下降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费分摊;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应当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费支出。从物业服务费成本看,人工成本占物业服务费的70%左右。
《镇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2014年制定的,当时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目前,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