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储罐区及码头货种变更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储罐区及码头货种变更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储罐区及码头货种变更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二重大道222

总投资:1000万元

占地面积:在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建设内容:1#泊位原中质油变更为柴油货种,变更后泊位货种为柴油、沥青、原油、燃料油;2#3#泊位原渣油、化工轻油变更为柴油、原油货种,变更后泊位货种为柴油、沥青、原油、燃料油;对应输送管道改造。“303罐区”原轻质油、中质油变更为柴油,变更后罐区货种为柴油;“302罐区”增加沥青货种,变更后罐区货种为燃料油、沥青;“402罐区”原石脑油、燃料油、原油变更为柴油货种,变更后罐区货种为柴油;“403罐区”原渣油变更为沥青,变更后罐区货种为燃料油、沥青;“401罐区”增加燃料油,变更后罐区货种为燃料油、沥青。环保VOC治理、油品泵房等工艺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二重大道222

联系人:周总

电话:0511-808662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8205176079

电子邮箱:【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