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0件半导体及航空铝合金设备精密锻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东大道以南、宜歌路以东、宜平路以北,购置丹徒区高新园谷阳东大道以南地块(DT2401G),进行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6679平方米总投资49700万元,新增加工中心各种精密机加工设备(包括五轴联动设备、车铣复合设备、数控加工设备、半导体表面处理自动生产线、无尘室)、阳极氧化线、抛光清洗线等,达产后可年产50000件半导体及航空铝合金设备。

该项目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拟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

建设单位:镇江华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百鸿  联系方式:17768775550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鹂岛路268号服贸区A区1-009

联系人:张彦超

联系方式:13784398580

电子信箱:6618880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污染物排放、项目周围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污染物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运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评工作。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

、公示时间

  2024918日至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