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丹阳市水利局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丹阳市水利局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项目

建设单位:丹阳市水利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10.21-2025.11.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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