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江苏宏润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年产450万副树脂镜片改造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50万副树脂镜片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宏润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丹阳经济开发区九纬路99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10.132024.10.23

人:王鑫

联系电话:180527625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