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上午9点30分去店内上班,发现自己店内的电脑被偷了,查看监控后发现是店里前兼职员工所为,当即给该员工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该员工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后来10点多,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派出所出警,来到了我的门店内,当即与该员工联系,也并未联系上,后来与其家人联系后,下午把电脑送回店内,据其诉说是因为我们工资给他发的不对,所以选择过来偷电脑,来约我“谈判”,我们彼此有电话,微信,对方每次发信息我也都会回复,从何来的说联系不上?下午对方将电脑送回时一直骂骂咧咧,我向派出所提出要追究对方责任,我认为这个已经构成了盗窃的犯罪事实。
盗窃罪的法条规定主要包括【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第二百条的内容,该条规定了盗窃罪的定义、量刑标准及相关情形。具体来说,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后来我向出警的派出所提出要追究责任时,派出所给我的回应,说首先我们有经济纠纷,所以不能证明对方是要非法占有,然后又给与了归还,且和我们达成了调解,所以不能予以立案。让我自己去法院起诉。
我就想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第一,觉得工资不对算经济纠纷?第二,是否有经济纠纷就可以盗取他人财物,打个比方,我现在租个房子,房东因为水电费未出账单,押金没给我退 ,我可以找人把房子里东西拿走,然后派出所找我了 ,我就说不退押金我才把东西拿走的。第三,盗窃的话可以双方调解解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