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两项标准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当向消费者展示的内容及各项内容的规范展示要求做了优化与升级,上述两个标准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未来,我们在超市上看到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会陆续出现哪些变化?对此,央广网记者采访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朱蕾,对主要变化进行了解读。
1.“不添加”“零添加”慢慢消失。
“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有些含糖饮料会使用“不添加甜味剂”的声称吸引消费者,却造成了消费者认为产品中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误解。更有产品会声称不添加某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如不添加某一种甜味剂,实际使用了其他甜味剂作为代替,影响了消费者的正确认知。
为了避免“不添加”“零添加”声称对消费者的误导,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实施后,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2.增加致敏物质信息。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尽可能降低食物过敏的发生概率,我国食品标签将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
3.保质期不用再计算。
为了便于阅读日期信息,新修订的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需要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示保质期的到期日。也就是说,消费者不再需要通过计算确定食品何时过期。
4.出现食品数字标签二维码。
食品数字标签是食品包装上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展示的食品标签,可以通过手机扫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多种功能了解食品信息,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的需求,提升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体验感与便利性。
5.营养成分表增加饱和脂肪(酸)和糖。
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是引起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谢性疾病和肿瘤的危险因素。为更加全面地展示食品营养信息,进一步指导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在强制性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基础上,本次修订增加了饱和脂肪(酸)和糖两项内容。
6.出现“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提示语。
近年来,我国居民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凸显,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也在持续上升。儿童青少年时期对其口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要从小引导孩子们健康的饮食理念,培养清淡的饮食习惯。本次标准修订要求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希望引导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关注膳食中盐油糖摄入总量。
来源丨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