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根据《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
二、征集范围
根据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突出新兴领域、重点领域征集建议。同时,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位法的修改、废止情况,就我市已经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凡单位提出的,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立项建议书,内容包括:法规名称、立法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法律依据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初稿。以公民个人名义报送的可以只提出法规项目名称和立法目的。
四、联系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2号楼,邮编:212050)
联系电话:89666806,传 真:85032180
电子邮箱:zjrdfgw@126.com
五、截止时间
本次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
对于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立法计划、开展立法活动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