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镇江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3月26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镇江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汪泉、副组长丁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市委书记马明龙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曙海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秘书长陈可可出席。
汪泉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把督察作为推动各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丽江苏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厚的人民情怀,认认真真把督察工作开展好,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汪泉强调,要认真对照督察方案,细化有关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协调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把握督察方向重点,重点督察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环评等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明确督察任务安排,强化督察结果运用,有力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群众投诉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严明督察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督察风清气正。
丁立指出,开展好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督察组与镇江市委、市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严肃的任务。要做好督察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督察氛围。严明工作纪律,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督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马明龙表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手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镇江的现实所需,是聚力“生态要提升”紧迫任务的重要举措,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自觉主动接受督察,坚决支持配合、服从服务督察组的工作安排,严明纪律规矩,为督察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营造浓厚氛围。要展现更务实的作风,对督察组查出的问题线索、指出的风险隐患、提出的意见建议、交办的信访事项,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抓好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全面推进美丽镇江建设。
徐曙海汇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他表示,镇江市将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用问题整改倒逼绿色低碳转型,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增强监管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力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增强治理效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督察办有关人员,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管领导,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区和镇江经开区、高新区设分会场。
根据工作安排,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3月26日—4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11-85669869,信访受理信箱:江苏省镇江市004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镇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