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已经沦落到把一个被美国警方逮捕被美国法院定罪的恋童癖的言论做自己的论据了吗?
斯科特·里特是一名美国登记在案的性犯罪者,他因为猥亵未成年人而于2011年被定罪。
当时,宾夕法尼亚州巴雷特镇的警探Ryan Venneman在网上巡查儿童色情犯罪者时,于一个网络聊天室和一个网名叫delmarm4fun的人发送信息。Venneman警探声称自己是只有15岁的少女,然而此人还是在知晓这一信息后继续调情并开视频手淫。随后,Venneman警探向正在和他聊天的人说:“你现在有大麻烦了”,“我是警察,你必须马上给我打电话”。对方起初拒绝,但在Venneman警探告知他自己手上有他电话号码,并且将会从Yahoo和网络运营商获取他的IP地址,如果对方不自首就将寻求获取对他的逮捕令并亲自上门来抓人之后,delmarm4fun最终选择自首。
事后证明,此人正是楼主引用的这位所谓“美国官员”斯科特·里特。里特随后被宾州的法院判决有罪,并在州立监狱服刑了约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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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从四德 于 2025-3-3 10: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