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制止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史可法路、瘦西湖路、万福路等路段开展整治,发现一些未成年人独自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隐患较大。交警介绍,根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很多家长未履行好看护责任,放任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出门。行动中,民警结合暑期特点,在未成年人易聚集路段,重点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突出违法行为。
8月24日中午11点多,史可法东路,民警发现一男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随即上前将其拦下。“同学,你今年多大?一个人在路上骑行很危险的,而且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男生回答,自己15岁,准备去书店逛逛,就骑家里的电动自行车出门了。随即,民警对这名男生进行批评教育,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吴洋表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风险,部分学生在骑行时为追求“速度”“方便”做出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行为,由此引发交通事故。
现场教育
8月25日,瘦西湖路,民警发现一些家长骑电动车搭载孩子,自己不戴头盔,也未给孩子佩戴。民警拦停询问时,家长们要么慌忙地从车筐拿出头盔,要么告诉民警路程不远就没有戴。“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是保障骑行安全的关键。”民警指出,头部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不戴头盔,发生事故后头部会与地面等坚硬物体发生剧烈碰撞,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8月25日,史可法西路,一家长骑着电动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两个孩子,路口绿灯亮起,“超负荷”的电动自行车缓慢起步,车子左右摇晃了好一会才稳定下来,坐在后面的小女孩双手紧紧抓住前面男孩的衣服,生怕自己掉下车。民警上前拦下了这辆车,告知家长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且必须配备安全座椅。“电动自行车自身稳定性不高,超员载人会影响稳定,很容易失去平衡,酿成事故。”听了民警一席话,该女子表示,没想到一车带两娃有这么多隐患,今后一定注意。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有哪些危害?吴洋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并且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家长不要将电动自行车交给不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并且配备安全座椅,乘坐的儿童也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通讯员 祝隽 黄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