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17家企业涉嫌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5年09月22日发布《关于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同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
将被依法实施任职资格限制


[ 本帖最后由 青衣如故 于 2025-11-10 16:5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