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快捷导航

精彩推荐:MY0511客户端下载

    • 希尔顿欢朋酒店

    • 公益体彩 乐善人生

    • 官塘桥鹏龙星徽奔驰

    • 天然石材·人造石

    » 梦溪论坛 » 垂直管理部门 » 镇江市税务局 » 这个文件怎么理解?
    镇江市税务局  >  这个文件怎么理解?     
    查看: 13256  回复: 4
    这个文件怎么理解?      查看: 13256  回复: 4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8-9-20
    • 行业 其它
    •  
    这个文件怎么理解?

    【江苏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尊敬的纳税人,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回帖推荐

    市税务局 于 2024-4-10 14:47 发表      查看完整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您卖房和买房在同一个城市,是符合退税条件的。


                      
    2024-4-9 10:56 1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8-9-20
    • 行业 其它
    •  

    我在2023年出售了自有住房并在当年购买了新房符合退税条件吗?




    2024-4-9 11:05 2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 行业 政府行政
    •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您卖房和买房在同一个城市,是符合退税条件的。





    2024-4-10 14:47 3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08-9-20
    • 行业 其它
    •  

    请问具体去哪里详细咨询和办理?谢谢!




    2024-4-10 15:03 4楼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 行业 政府行政
    •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可以拨打:0511-12366 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2024-4-10 16:06 5楼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快速回复主题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您目前是游客,本帖已被系统设置了自动关闭,不可回复!

    0/5000字

     
    < >
     
    Powered by Discuz! X 2 0.017845 s 清除 Cookies - 镇江网友之家 - 手机版
    论坛导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