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是句容市华阳街道的朱军林。
在当年我与杨根林高利贷一案中,句容市人民法院包庇放高利贷的人杨根林,错误判决,错误执行,把我唯一的农村住房拍卖了,这在全国都是首例,从此,我无家可归,住在山洞里!句容市人民法院侵犯了我作为农民的居住权、安居乐业权,请镇江中院监督句容市人民法院查纠错案,把我唯一的农村住房还给我!把我的失信人称号取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公民唯一的住房不能被拍卖,要保障公民的基本**,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
朱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