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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宜城中学暴力殴打他人事件
我儿子是镇江市丹徒区宜城中学初二的一名学生(跟以下3名孩子不是一个班级、平时没有任何交集 在4月份左右被其敲诈勒索过一次,孩子拒绝了,对方怀恨在心),6月3日下午4:00左右下课时间被(姚*涵、缪*文 、章*)3名学生关在厕所并辱骂、挑衅、拉扯不让出来,准备对其进行殴打,后来孩子扒着厕所门跑了出来要去找班主任,出来之后就被对方3人殴打、踹其头部、眼睛,直到值日老师看到制止(有监控视频为证)后面我们家长拨打了110报警并立案,从学校了解到该3名学生在校多次殴打他人、敲诈勒索其他孩子,3名孩子在学校已经是顶格处理,为什么学校、教育局还放任其在学校伤害无辜的孩子的生命安全,什么是顶格处理?学校设定的这个“顶格处分”的意义在哪?那就无数次犯错只要家长不同意转走,他就一直在这上学,祸害别的孩子,拿无辜孩子的精神、肉体、心理的各种伤害来为这些恶劣的孩子买单是不是?非要死一个孩子你们才会有所作为?你们口口声声保护未成年,你们在保护施暴者却保护不了受害者,这就是学校、教育局所要保护的对象,在不断的助长这些小孩的行为,现在对其3名孩子进行停课2周为处理结束,我作为受害方的家长我接受不了,在此寻求社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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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我校学生姚**、缪**、章*于6月3日下午4:00下课时间对受害学生在厕所里进行挑衅,并在厕所外对其殴打。值日教师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随后交班主任处理。后受害学生家长报警,三名学生被带至派出所处理。我校分管副校长和相关教师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目前,公安对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学校也将配合公安做好后续工作。
事件发生后,我校高度重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三名学生作出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三名学生留校察看和记过处分,并要求停课反省,及时和家长沟通,共同加强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我校将继续加大对校园防欺凌工作的重视和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一方面通过各类活动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每天由2位行政和3位值日教师对校园进行巡查,每节课后在校园内各楼层、场所,特别是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巡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预防该类事件发生。
镇江市宜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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