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购房,主贷人是夫妻另外一方,本人如在镇江提取自己的公积金,需准备哪些资料?
[ 本帖最后由 紫莹欣雨 于 2024-12-18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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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公积金偿还异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均需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父母与子女提供:户口簿(户籍摘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4)借款合同;(5)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近一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账;(6)异地购房贷款职工本人、配偶或共同购房直系亲属的住房公金缴存地或户籍地需一致;(7)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名下的借记卡。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0511-12329咨询。
[ 本帖最后由 归集管理处 于 2024-12-19 17:22 编辑 ]
目前我市公积金偿还异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均需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父母与子女提供:户口簿(户籍摘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4)借款合同;(5)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近一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账;(6)异地购房贷款职工本人、配偶或共同购房直系亲属的住房公金缴存地或户籍地需一致;(7)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名下的借记卡。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0511-12329咨询。
[ 本帖最后由 归集管理处 于 2024-12-19 17:2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