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我们是上党镇三个拆迁户,王南华13004361688,王怀庆,赵明青。 你单位在2025年3月份,向丹徒法院了解,该院于3月25日已立案,案号分别为:(2025)苏1112民初1435 1436 1438号,4月30日已经开过庭,针对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我们申诉人也当庭提交了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房屋质量重新鉴定,至今又过去3个月了,期间我们三人不断给丹徒区院领导电话,要求督促上党政府先拿部分房子入住,避免在外居住需要承担租金,上党政府领导也二次电话我们答应牵头一篮子解决我们的问题,至今还是杳无音讯,我们也电话给丹徒区法院领导多次电话,走访丹徒区法院院长接待日多次,丹徒法院领导也多次联系过上党政府,也组织过面谈如何办理房屋交接,但是上党政府从来没有联系拆迁事务所如何办理房屋交接这个问题,将本来很简单的问题搞得特别复杂化,以致我们三家从2013年至今13年拿不到合同约定的房屋,尤其丹徒区法院领导也曾多次给上党政府领导电话,上党政府总是无视丹徒区法院领导的权威性。真的准备搁置争议,留给后代去处理吗?诉讼已经经过9年,我们来法院是准备解决实体,不是走程序的,目前程序长期空转,实体无法得到解决,还需要再次经历一个9年吗?我们已经通过邮寄二次催告要求办理房屋交接,至今没有任何回复,我们真的找不到这些结果是什么原因产生的?正确答案只有法院知道。13年了,我们不怕受到委曲,担心的是受到委曲后没有地方去说理,这才是可怕之处。 更有意思的是判决主文里没有写上申诉人应该拿哪里的房屋,造成申诉人去法院执行局无法申请执行安置,所以安置的房屋长期拿不到责任归责于法院,因为上党政府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目的,我们三家花费6万多诉讼费要求进行赔偿,但是法院超出我们诉讼请求通过说理性要求我们接受合同约定之外房屋,判决书至今看不懂,专业律师也年不懂。
[ 本帖最后由 江苏镇江正义 于 2025-7-8 2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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