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监控视频掀起全民追问:当公职人员的拳头砸向亲属店铺,碎裂的仅是玻璃展柜?还是法治社会的底线与信任?当执法者的调查直面舆论风暴,丈量的可是法治的刻度?河北任泽经开区“局长酒后砸店”事件,已超越家庭纠纷,成为检验社会法治共识的试金石。
一问涉事者:公职人员岂能如此任性逾越法治红线?
监控画面中玻璃碎屑四溅,凸显出个别公职人员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涉事局长杨某身为财政金融管理者,却涉嫌酒后驾驶、故意毁坏财物两项违法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指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二百七十五条也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更是明确要求公务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这警示所有公职人员:法治面前,人人平等,职务绝非违法“挡箭牌”;权力越大,越应以身作则,成为守法典范。
二问执法者:如何彰显“法律面前无例外”的公平正义?
停职、立案、侦查的三步处置,彰显了党纪国法紧密衔接的制度力量。纪委监委迅速启动调查,公安机关果断刑事立案,高效处置令人称赞。当执法者敢于向“自己人”亮剑,公众才能从“开门办案”的透明姿态中,真切感受到“法律面前无例外”的公平正义,进而不断增强对法治社会的信任与信心。
三问社会大众:如何共同践行法治精神、齐心凝聚法治信仰?
此次事件中,群众通过视频曝光启动舆论监督,纪委监委依法调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48小时内完成全链条处置,有力践行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的要求。这种“公众监督—监察介入—司法处置”的闭环机制,彰显了法治社会建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逻辑,为社会监督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基层样本。
网友对监控视频细节的推敲、对执法通报的检验,体现了“显微镜式监督”的价值。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监督权,北京、武汉等地交管部门2024年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线索采纳量超百万件,北京市累计采纳577.6万件,日均处置7500起,公安部相关会议也指出此类模式提升了全民共治效能。这正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治理格局的生动实践。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正是人民。全体公民既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也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司法机关严格贯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让法治逐渐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而当这种信仰深入人心,法治社会的建设便有了最坚实的根基,我们也能在法治的光辉下,迈向更加公正、文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