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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资讯速递] 赔偿500万元!镇江两家公司被淘宝、天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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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速递] 赔偿500万元!镇江两家公司被淘宝、天猫告了      查看: 3164  回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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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500万元!镇江两家公司被淘宝、天猫告了

    听说过抄作业的
    你听说过抄店铺的吗?
    镇江两家软件公司通过开发软件

    一键盗图搬运,企图做无本买卖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
    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
    两被告不服
    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了上诉
    最终维持原判
    这也是全国首个
    王某某实际控制的某陶公司、某枫公司未经淘宝公司和天猫公司授权,开发并向其他电商平台经营者有偿提供“某商品助手”“某上货助手”等搬家软件,供软件用户抓取淘宝、天猫公司海量商品数据并搬运至其他电商平台。该软件通过爬虫技术,将平台上的海量商品数据,包括商品图片、规格参数、价格详情等,完整 “搬运” 至其他电商平台,借此开设“无货源店铺”。
    一旦消费者点击,链接直接跳转至淘宝、天猫平台“的原商品”,下单后,由淘宝、天猫平台经营者发货,完成对消费者的履约。淘宝公司和天猫公司遂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陶公司、某枫公司、王某某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陶公司、某枫公司未经授权,长期提供软件供用户利用技术手段爬取淘宝、天猫平台海量商品数据,完成其他电商平台订单等行为,增加了淘宝、天猫平台的运营成本,导致两平台被其他电商平台实质性替代,构成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综合商品数据的商业价值、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规模、持续时间、各被告的主观恶意等因素,适用法定赔偿,判令某陶公司、某枫公司、王某某赔偿淘宝、天猫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来源:镇江中院、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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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盗窃?
    点链接就拐进去了。技术老套,但是有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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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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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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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胃口不小,怎么不玩一亿3千万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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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1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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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我太有才了了 于 2025-9-15 07:16 发表
    电子盗窃?
    点链接就拐进去了。技术老套,但是有效牛逼。
    记得当年腾讯搞拍拍的时候,好像就是原淘宝商家愿意来拍拍开店的,就是能轻松搬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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