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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性是肉体生活,遵循的是快乐原则;
爱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的是理想原则;
婚姻是社会生活,遵循的是现实选择;
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婚姻的困难就在于,
如何在同一个异性身上,
把这三者统一起来。”
婚姻的困难就在于,它逼着你把天上飘的爱情和床上那点快活,生生摁进柴米油盐的模具里,压成一个规规矩矩的社会单位。
多少人,性和爱是跟不同的人发生的,却和另一个既给不了极致快乐、也点燃不了精神火焰的人,挤在同一本结婚证里。
现实就是,能同时提供肉体快乐、精神共鸣、并符合社会期许的伴侣,几乎是彩票头奖。
大多数人,不过是权衡现实后,选一个“性价比”最高的人,然后靠着责任、习惯,以及一点点残存的好感,把日子硬生生过下去。
更扎心的是:你曾经以为找到了三位一体的那个人,结果婚姻把性变成了任务,把爱情磨成了抱怨,最后呢?
最后,只剩下现实,冷冰冰地摆在面前——房 贷、孩 子、谁洗碗。
所以,别幻想在婚姻里彻底统一这三者。它更像一场漫长的妥协:你用一部分肉体快乐,换一点精神安稳;再牺牲一点理想主义,去兑现实实在在的扶持。
能占到两样,已是幸运。三样俱全?那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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